新华社海口12月20日电(记者王存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19日发布《关于海南银行业保险业全力支持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
指导意见》,充分给予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国民待遇。
据介绍,出台指导意见旨在推进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形成金融领域创新成果,助力海南自贸港2025年底前如期封关。
根据指导意见,海南将探索对接金融领域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支持海南自贸港中资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开展新金融服务,
充分给予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国民待遇,允许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开展同类新金融服务,在海南监管局权限内明确开展新金融服务的机构类型、
机构性质、许可要求和许可程序。做好外籍人员金融便利化服务。
积极运用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推进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基于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的
跨境金融创新,开发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需求的跨境金融产品。支持银行机构丰富业务场景,积极运用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为境内外主体
提供优质的跨境金融服务。支持银行机构联动境外分行为海南发行离岸政府债券提供便利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业务。
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在海南自贸港设立理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
并面向境外投资者发行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资产管理产品。支持海南自贸港银行机构为具备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条件的金融机构
提供账户开立、代理销售、资金托管等服务,并协助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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