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强积金是什么?
随着香港社会整体人口不断老化,未来的就业人士须供养更多退休人士。
强积金制度的设立是为就业人士的退休生活作储蓄,是香港退休保障制度中重要的部分。强积金制度在2000年12月开始实施。
类似内地的五险一金社保体系。
谁须参加强积金计划?
1.一般雇员
除了获豁免人士外,雇主应安排年满18岁至64岁,受雇60日或以上的全职,兼职雇员,在受雇首60日内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
雇主须向雇员提供所参加的强积金计划登记表格。
2.临时雇员
一般是指饮食业及建造业等受雇少于60日的雇员。
3.自雇人士
生产或买卖货品,或透过提供服务以赚取收入(即是为自己工作的人 )。独资经营者及合伙公司的合伙人均属自雇人士。
这些人士都须参加强积金计划
供款比例及限额
雇主和雇员必须各按雇员上期工资薪酬的5%(上限各1500港元)预留资金并强制投资到由雇员自选的基金。
一般要等到雇员满65周岁时,雇员才可取回资金。
强积金计划分类
1.集成信托计划
最常见的强积金计划,允许不同雇主及计划成员的供款集合管理和投资,以发挥规模经济的效益。
2.雇主营办计划
只限单一雇主及其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的员工参加。
3.行业计划
专为饮食业或建造业的临时雇员(即按日雇用或雇用期少于60日)而设,但一般雇员亦可参加。
开强积金账户需要哪些资料
1.身份证明文件
2.银行账户资料
3.雇主注册表(包含个人和就业信息)
4.填写强积金MPF注册表格
强积金账户分类
分别为供款账户、个人账户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
1.供款账户
滚存计划成员在现职期间作出的强积金,每个供款期的新供款会存入此账户。
2.个人账户
滚存计划成员在过去受雇或/及自雇期间所累积的强积金
滚存计划成员透过雇员自选安排,从现职供款账户转入的强积金
现职期间每个供款期的新供款不会存入此账户
3.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
滚存计划成员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滚存计划成员从其他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转移至该账户的强积金
在符合强积金法例的规定下,计划成员可在强积金账户之间转移权益。
怎样激活雇主账户?
雇主账户设立后,强积金受托人会分2次寄信提供账号信息和密码到雇主的香港注册地址。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到强积金受托人的官网登录激活即可。
选择强积金计划时的考虑因素
1.受托人及有关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范畴及水平
可向受托人查询旗下强积金计划所提供的服务详情,或参考积金局网站内的受托人服务比较平台。
2.基金是否符合自己的投资需要及提供足够选择
挑选强积金计划时,衡量计划内所提供的基金能否切合自己的需要,远较基金数目重要。可向受托人查询旗下强积金计划所提供的基金详情,
或参考积金局网站内的强积金基金平台。如计划成员没有在参加强积金计划表格上注明基金选择,受托人会把供款按预设投资策略进行投资。
3.收费
强积金计划下的基金均由专业人士负责管理,所以会收取费用。
不同的强积金计划会根据各自的收费政策收取基金管理费,但计划成员应留意是否还有其他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