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17年年底发布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直接或间接获得境外公司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需要遵守《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简而言之,国内企业投资中国大陆以外的公司,包括港澳台以及其它国家和地区,新设立企业或并购企业股权,都需要遵照上述法规执行。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需要实行核准管理;企业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需要实行备案管理。
1、申请人条件: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
2、具备或符合以下条件的,准予备案:
申请材料齐全、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3、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备案: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2)属于核准情况的
(3)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
(4)其他不予以备案的情形
1、境外投资备案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章程
4、相关董事会决议
5、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7、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1、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
2、备案表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商务部门备案
3、领取证书,并到发改委备案
4、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5.、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
境外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境内外合作各方对境外拟建项目,就市场、技术、经济、财务、安全、环境、管理机构、合作条件等各有关要素进行认真全面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为投资者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并满足政府部门审批需要。
1.获得境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
2.获得境外自然资源勘探、开发特许权等权益
4.获得境外企业或资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5.新建或改扩建境外固定资产
6.新建境外企业或向既有境外企业增加投资
7.新设或参股境外股权投资基金
1.报告需满足国家、省市级商务审核部门审核要求
2.报告需满足境外目的地相关机构审核要求案
3.涉及法律问题,需联合境内外律师参与
4.若为实体投资项目,需要对项目目的地进行充分论证
1.确定合作
签署项目合同、签署保密协议、支付项目首付款
2.项目启动
建立项目组、提交准备资料清单、双方确定对接人
3.报告撰写
根据项目方所提供资料撰写报告
根据发现问题提供可操作的解决建议
4.跟踪回访
完成可视化书面报告向企业决策层进行汇报
针对报告内容的反馈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完善
5.项目完结
报告验收合格后企业支付尾款
企业用于上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