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内所有成员均同意注销;
2、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
3、公司还未开始营业,或在申请撤销注册前三个月(以上)已经结束营业;
4、公司成立超过十八个月的,香港税务局会发出该司的利得税报税表,公司须填好报税表(需要附上一份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财务报表)并交回税务局之后才可以申请撤销注册;
5、在申请公司撤销注册的过程中,公司仍需准时提交周年申报表,直至公司注销完成。
1、签署注销协议、撤销注册签署书等文件;
2、将签署好的文件递交政府;
3、政府发放受理回执;
4、核实公司有无欠费事项;
5、政府刊登首次宪报公告(4个月提出反对的期限);
6、公司无反对意见,政府刊登第二份宪报公告,公司即告解散。
1、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表及章程原件;
2、《不反对撤销香港公司注册通知书”》(政府原件);
3、《结束业务通知书》;
4、公司最新周年申报表,以及公司相关变更文件(如有则提供,比如公司股东董事变更文件等);
5、通常情况下,注册处和税局也可能要求公司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来支持注销申请,公司积极配合提供即可。